種族,向來是民族大熔爐的美國所忌諱的討論話題,卻也是許多人被人所設限、或自我設限的因素;這是一個顯然易見的差異,也是一個容易推卸的責任,但是種族的區別,到底是不是人類史上的正常,還是異常?
談到種族,立即浮現在腦海中的是,白人、黑人、黃種人、印地安人的簡單分法;到底皮膚顏色的差異,是否也象徵著基因上的差別,而最終延伸到優勝劣敗的『品種』?現代科學給我們的解答是,種族的分法和基因的差異,一點關係也沒有;相反的,從基因的差異度反倒看出,全人類的祖先皆是從非洲大陸走向各地的。居住地的日照多寡,方才決定膚色的深淺。在赤道附近的地區,深色皮膚可以保護人類避免受到太多紫外線的傷害,而高緯度地區的人,則因缺乏日照而產生維他命D的缺乏,反需要以淺色皮膚來強化接受和儲存紫外線;經過百萬年的自然淘汰,演進到今日的社會,從赤道往極地走,人類的膚色由深而淺。
有趣的是,人類的遷徙,有些因為適者生存理論而留下的基因突變,反而被視為是某種族的劣勢。鐮刀型貧血(Sickle-cell disease),又稱為地中海貧血,向來被視為是黑人疾病,主要是基因的問題;然而,當我們試圖比對該種疾病與膚色的分布圖,卻發現兩者的關聯性遠低於瘧疾疫區的分布圖,深入了解後,方知鐮刀型貧血症可降低感染瘧疾的風險,這是生存在瘧疾疫區者的優勢,但這種症狀卻也有其不利之處,尤其當此人不住在疫區中時,更被視為是基因的問題。
另一個問題則是,種族的概念是人類始終既有的,還是被創造出來的? 翻開歷史,鮮少發現過去以膚色來區分你我的紀錄,在東西方社會中,宗教、家族、社群才是你我、階級的主要分野。一種有趣的說法是,因為膚色、文化的差異是漸進的,也就是你和你的鄰居有不完全相同的生活方式,但是差異有限;過去的旅人,穿越歐亞大陸,膚色和文化的差異也是逐漸改變,所以儘管終點站與出發地的文化差異很大,皆因過程的漸變而見怪不怪。改變這種旅行方式的是大航海時代,哥倫布從歐洲出發,在前不著村、後不著店的汪洋中,一下船則與生活型態完全不同的美洲人相遇,這種驚嚇程度,絕非過去旅人所需面對的。自然地,歐洲人一時之間無法接受這麼大差異與變化,利用一些顯而易見的特徵還分辨你我,是很自然的發展。所以,種族,是17世紀後,被創造出來的一種區別你我的認同。
這種被創造出的認同,卻讓釀成許多歷史的災難,部分甚至還延伸到今日社會,最明顯的就是在美國社會--種族平權。儘管美國憲法開宗名義表示,人人生而平等,但有色人種不算人、婦女不算人;黑奴的解放在南北戰爭之後,婦女的投票權在一次大戰後方才確立;儘管黑奴已被正名為『非裔美人』,但是許多過去行政、立法上的不平等,已成為今日難以改變的成痾。最好的例子是平均財富,儘管非裔美人的平均收入是白人的6成,但是財富卻只有十分之一,其中,最重要的差異在房地產(Home Equity);二次大戰後,美國政府大量補貼民眾購屋,推出許多甚至不需要頭期款的房貸,然而這種好康僅限於白人,有些時候,甚至猶太人都不得其門而入,更遑論黑人或亞洲人了,隨著經濟的發展,當年的八千元,早已暴漲為三、四十萬美元,然而其他族裔的人,則無法享受這樣的快速財富累積,這也形成一種惡性循環,白人因此受惠,可以負擔的起更好的學區與教育,最後有比較好的工作,而其他有色人種似乎被剝奪了類似的權益。
我相當贊成類似的研究,去瞭解社會現象發生的背景與因素,尋求改善的良方。以膚色為基礎的種族劃分看似政治手段,然而這與過去的種姓制度、世襲傳統相同,一樣是統治階級維持統治正當性的手段之一,我不覺得這比從個人姓氏來決定優劣的方法來的野蠻或文明。如果科學已經證明了這種分類方法的無科學根據,我們應該持續往下走,而非被過去的陰影所不斷壟罩。過去不平等的政策和法案應該被修正,但是受惠的後代卻是無辜的,也不應該負起前人的過錯,同樣的,對前人所造成的傷害也不應該順理成章成為後人所要脅賠償的利器,唯有當兩邊都放下,社會才會繼續往前進。有色人種包含的不僅僅是非裔美人,亞洲人、印地安人、甚至拉美人都算在內,二百年過去了,亞洲人和過去被歧視甚至屠殺的猶太人皆各自在美國撐起一片天,甚至是晚來百年的拉美人都漸漸在美國社會中出頭,許多非裔美人的自怨自艾,甚至是『種族敏感』都是變成自我實現的藉口。如果一個並非名門望族出身的非裔美人都已經被選上總統了,我真的不覺得『種族議題』應該隨時被用來擴大解釋。
延伸閱讀: 美國人類學基金會專案 - Race: Are we so different?